自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家政服务业总体发展态势较好。不过,当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其一,家政服务结构性供不应求。比如,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招聘难;高素质家政员稀缺;家政服务业尚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格局,我国绝大多数家政服务企业仍处于小、散、弱状态,无法有效满足快速增长的中高端家政服务需求。其二,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监管不到位。尽管我国政府已在发展家政服务业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家政服务业仍然面临“三缺”,即缺权威性的管理规范、缺统一的行业标准、缺有效的监管机制。参与家政服务业管理的政府部门尚未建立起统筹协调机制,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的行业协会也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三,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困难。推广员工制是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在我国现行政策环境下,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运营成本高,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其四,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缺乏保障。目前,家政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企业双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都不强,家政从业人员的参保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多数家政从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缺乏保障。此外,由于行业不规范,家政服务普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困难的问题。
家政服务业是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千家万户的家庭生活需求,具有鲜明的民生特点,发展潜力巨大。建议重视下述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国家政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家政服务业向职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大立法力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规范家政服务业各方权利、义务,对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建立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度,对家政员的籍贯、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选择烹饪服务、母婴护理、儿童看护、家庭医生等技术性较强的领域,推行家政员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制定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方面的标准,大力开展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可追溯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主要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范围,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地方标准。强化家政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落实,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明确家政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市场监管,打击不法中介和损害消费者及家政员权益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监督和自律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