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河源美德扬——河源市民文明公约》于今天(10月19日)定稿并向社会颁布。这是我市首次颁布的带有地方特色的市民公约,内容涵盖了公民基本道德、传统文化、客家精神、文明举止等多个方面。
为加强市民自律意识,提升城乡文明程度,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中华传统美德和河源各姓氏家训为依托,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讨论和完善后,制定了12行24句168字的《爱我河源美德扬——河源市民文明公约》。
据了解,我市建市后不久,曾制定《河源市文明市民守则》,但内容较为生硬,缺少地方特色,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我市重新制定了这份《河源市民文明公约》。
据悉,我市将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包括平面广告、视频和音频),在全市重要公共场所及各单位、各行业、各学校宣传栏,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站、微信平台、户外广告以及大街小巷进行广泛张贴和宣传《河源市民文明公约》。同时,还将把《河源市民文明公约》搬到舞台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希望通过市民公约的普及,进一步加强市民自律意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引导和带动全社会为河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出力。”
爱我河源美德扬
——河源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爱乡不忘本,建设河源我争光。
读书求知不止步,崇文重教当自强。
尊老爱幼不能丢,热情友善致和祥。
讲究卫生不随便,护好环境子孙享。
出行驾车不违规,一路平安幸福长。
爱惜粮食不浪费,勤俭节约要力倡。
公共场所不挤抢,谦和礼让秩序良。
他人有难不冷漠,送人玫瑰手留香。
文明上网不任性,发帖传播多思量。
买卖公平不欺瞒,诚实守信走四方。
移风易俗不迷信,崇尚科学新风扬。
黄赌毒等不沾染,遵纪守法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