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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WiFi服务须10月底前完成网上备案
2015-09-14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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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提供WiFi接入服务的宾馆、酒店、电子图书馆等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必须于10月30日前完成网络备案。

    据悉,为完善网上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我市互联网综合防控能力,打造平安网络,建设和谐河源,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以及《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 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等规定,宾馆、酒店、桑拿、沐足场所、休闲场所、电子图书馆等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提供WiFi接入服务的需纳入管控。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供WiFi接入服务的非经营性公共上网服务场所的业主,可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网址:http://wsbs.heyuan.gov.cn)“网上办事”栏目搜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查看备案流程及备案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并选择在线申办;同时,各场所应于今年10月底前,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网络安全管理产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市、县(区)公安机关将不定期派出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对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此外,全市宾馆、酒店等公共上网场所应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年审项目。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材料中,需具备公安机关网警部门出具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运行检验报告。